关于转发《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 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20-03-23   发布:系统管理员   

各二级学院(部)、项目负责人: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皖教秘高〔2020〕33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对2013年以来立项的省级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和振兴计划项目进行年度检查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的项目范围

2013年以来立项且未结题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

二、验收主要内容

检查验收内容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1.围绕建设目标,项目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2.项目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开展的主要活动和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与建议。

5.项目经费的落实、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验收方式及时间安排:

此次检查采取项目主持人自查和学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第一阶段:项目主持人自查

时间:2020年3 月27日前完成

内容:项目组主持人根据年度检查的主要内容,如实填写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搜集整理材料,装订正式发表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教学成果等相关材料。同时,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请各位主持人根据文件要求撰写成果展示材料。

2.第二阶段:院、部检查

时间:2019年4月3日前完成

内容:各院、部根据“皖教秘高〔2020〕33号”文件的要求,对本单位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各项目主持人提交的检查验收材料进行审查,重点了解各类项目建设所产生的具体的标志性成果、示范效果及建设目标整体实现情况。

3.第三阶段:学院专家组验收

时间:2019年4 月15日前完成

内容:各院部将纸质材料各2份汇总后于4月15日之前统一报送到教务处(联系电话:17855956066,电子版发送至865571288@qq.com);学院将成立结题验收领导小组和专家组,通过项目主持人现场汇报及查阅项目的总结材料等形式对项目进行验收检查和阶段性检查。项目主持人现场汇报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几点要求

1.项目主持人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填写各项目进展或结题报告书,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所有项目验收应以任务书作为项目执行、过程检查和验收的主要依据。报告中的数据务求准确无误,典型事例务必真实具体,文字材料尽量言简意赅。

2.项目主持人务必按照经费管理办法合理使用经费,各项目管理单位要严格把关,特别是集体项目的经费使用要真正用于专业建设、师资培训、课程改革、人才培养等,务求实效。

3.到期项目必须按期结题,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可申请延期一年结题,每个项目仅可申请一次延期。

4.项目不按期进行结题或未按任务书实施的,项目主持人须拿出整改方案并再次接受学院检查。

特此通知。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0年3月20日

附件1: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对高等学校质量工程项目进行年度检查验收的通知.docx

附件2: 各类项目检查验收材料模板.zip

附件3: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本次拟验收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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