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网络暴力,不做网络键盘侠
日期:2024-02-28   发布:法法   

在移动互联网社会,社交网络将人们连接在一起,即使时空相隔,地球村村民总能随时随地接收、交换、传播着讯息,大大便捷了人们的生活。但伴随着社交网络的诞生,诽谤中伤等网络暴力现象也成为日益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网上那些看似“不那么重要”的言行,但经过互联网放大传播,很可能让网民的“声浪”变成伤人利刃,甚至会吞噬鲜活生命。网络暴力如洪水野兽般侵蚀着我们的生活,抵制网络暴力刻不容缓。


网络暴力为哪般?


    事实上,网络暴力并非近期兴起的产物,早在多年前,“警惕网络暴力”就已经是文学、影视作品以及公共论坛里常见的口号了。

    2012年,电影《搜索》上映,讲述了都市白领叶蓝秋在公交车上不让座这么一件小事,而引发了蝴蝶效应般的网络暴力,以致最终被逼到生活的死角的故事,向我们完完整整地呈现了“网络暴力猛于虎”的危害。就在前不久热映的电视剧《开端》,也再次让人们对网络暴力产生反思。

    而在现实生活中,网络暴力的踪迹也随处可觅。前段时间,寻亲少年因为禁受不住网络暴力的打击,而后吃抗抑郁药自杀。前不久的北京冬奥会上,我国短道速滑队在男子1000米决赛中包揽金银牌,韩国短道速滑惨败,韩国网民居然网暴中国队韩裔教练安贤洙及其家人,令其非常痛苦。在新冠疫情流行背景下,少数确诊患者甚至其家人的信息遭到“人肉”,不仅要抗击新冠病毒,还得承受来自个人隐私被无情扒开之痛。

    从新闻事件当事人,到社会公众人物,再到每一个普通公众,每个个体都可能成为潜在的被网暴对象。一边有文学作品的警示教育,另一边也有现实鲜活案例的惨痛教训,为何网络暴力还是无法休止?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一书中,法国社会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指出,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所作所为就不会再承担责任,这时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的约束的一面。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而在以“匿名性”为特点的互联网中,这种盲从和极端更是发挥得淋漓尽致。

    在这张披着虚拟面纱的大网络中,人们冲破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约束,举着正义和道德两面大旗,罔顾真相事实,用情绪和偏执敲下一条条自以为在维护正义的言论。由于“法不责众”,其他网民也纷纷跟评,谩骂、人肉、侮辱性言论漫涌而来,将当事人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甚至推向性命陨落的深渊。


拒绝网络暴力


    在网络暴力面前,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受害者。建议同学们从自身做起,从以下八个方面做起,拒绝网络暴力,不做网络键盘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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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交流,请勿开骂。

    网络环境开放多元,遇到不同意见在所难免。当面对令你激动的言论时,不要对他人进行侮辱。请深呼吸,安静几秒再理性发言。侮辱只能换来谩骂,对改变现状于事无补。并且,法律规定: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也就是说,辱骂并不是一种无责任的宣泄,它是要承担责任的。

第二,争执,请不要人身攻击。

    当与其他网民争执不下时,人身攻击与揭老底,不能证明你的道理,只能降低别人对你的评价。理性的言论是达成共识的最好武器,就算难以说动对方,那么也是一场精神上的升华。

第三,愤怒,请勿冲动。

    某句话、某件事、某个人总会激起你的愤怒,你总有一种冲动,要制裁眼前的不公。这时,请冷静下来。你眼前的不一定是全部真相,你周围人的怒吼也不是你伤害他人的理由。在人们的欢呼声中,跳水救人的你是英雄;但在网民的非难声里,“人肉”“邪恶”的你只是在侵犯他人隐私。

第四,转发,请注明出处。

    一些网络暴力缘自虚假信息,转发是网络上信息传播的重要方式。我们在转发时应多选取权威信息源的信息,并标注出处,拥有多方信源则更佳。这样既可避免虚假信息的传播,又可增加自己转载信息的可信度。

第五,关注,请展现全景事实。

    片面的真实,不是事实。在许多事件(特别是突发性事件)中,某一时间段的事实描述,不能代表整个事件的真实情况。所以我们应对事件进行完整的关注,及时刷新,不断修正自己的信息和判断,确保不误导他人。 

第六,发言,请不要立场先行。

    第一印象,总能决定我们的立场。但第一印象限制了我们对事件的思考。请大家先看后想再发言。丰富的信息摄取可以让你远离无意义的口水战。

第七,知错,请敢于认错并澄清事实。

    当发现自己原创或转发的信息、观点与事实有出入时,应及时认错,并予以澄清,广而告之,主动担负起传播错误信息的责任。

第八,遇到“特例”,请依法维权。

    我们总会遇到一些不友好的“特例”。当理性沟通没有结果时,建议采取拉黑等手段。如果你介意对方会称“你做贼心虚,所以不回应我”,那么请放心,这种阿Q式的精神胜利法,难以取信他人。

    如果对方严重侵害到你的合法权益,建议寻求法律方式解决。


审核人: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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