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大以来安徽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巡礼
日期:2012-11-28   发布:系统管理员   

  党的十七大以来,我省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得到快速发展,办学规模成陪增长,社会声誉不断提升,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
2007年,全省民办高校共有党委3个,党总支16个,党支部67个。教职工党员880人,学生党员882人。经过5年的发展,截止到2012年5月底,民办高校共有党委14个,党总支、支部123个。教职工党员2366人,学生党员4946人,占学生人数的4.8%。民办高校党的组织机构相继设立,并配备了一定数量的专职工作人员。先后有12所学校召开了党员大会或党代会,选举产生了学院党委或党总支,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得到了明显加强。
一是建立选派党员干部到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兼督导专员制度。根据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于2007年8月印发了《关于加强民办高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出台配套文件《安徽省向民办高校委派督导专员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选派党员干部到民办高校担任党组织负责人兼督导专员制度。目前,全省共有21所民办高校,省委教育工委先后向其中的18所民办高校派驻、调整了22位同志任党组织负责人兼督导专员,实现了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兼督导专员队伍建设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加强党务培训和督导考核。举办了2期民办高校负责人培训班,对全省民办高校的党组织负责人兼督导专员、董事长、院长进行了集中培训,在首批民办高校党组织负责人兼督导专员的培训会上,省委领导到会讲话,就民办高校加强党的建设、促进健康发展提出明确要求,就督导专员开展好工作提出殷切希望。定期开展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考核,促进了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深入开展。
三是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民办高校党建工作调研,摸清情况,查摆问题,研究对策,积极探索适应民办高校办学实际的党组织设置形式,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坚持和完善发展党员工作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民办高校党员发展质量。
四是创新民办高校党建工作机制。适应民办高校领导体制特点,创新民办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和活动形式,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改进民办高校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民办高校党组织和党员较好地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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