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组装实训室管理规则
日期:0000-00-00   发布:系统管理员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计算机组装实训室管理规则

 

1、实训室的管理责任人为该实训室的管理员和当堂指导教师,实训前管理员应做好实训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2、指导教师实训前应该给学生布置实训的课题、计划、要求及评分原则,必要时还要给学生上辅导课。

3、计算机组装实训分组进行,分组名单应在实训前公布;由各实训小组组长负责领取实训器材(计算机部件、软件、工具),实训结束及时归还。

4、在实训期间,学生应按照实训计划的进程要求,按时到达实训室,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席。

5、进入实训室必须遵守实训室的规章制度。不得高声喧哗和打闹,不准抽烟、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衣着整洁,严禁穿拖鞋、背心进入实训室。

6、实训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服从指导教师的指导。严禁擅自接通电源,机器组装好后应先自查,再请教师复查后在教师指导下方可接通电源。实训完成拆卸前必须先切断电源。

7、实训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止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发生。若出现意外情况,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报告,并保护现场,不得自行处理。

8、实训完毕,应清理实训现场,及时归还所领实训器材、软件资料和工具。由于不慎造成仪器设备、工具损坏者,应写出损坏情况报告,由管理员和指导教师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9、实训结束后要认真完成实训报告,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导教师批改。

10、凡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动用与实训无关的仪器设备、私自拆卸仪器设备而造成事故和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写出书面检查,视情节轻重和认识程度,按章予以赔偿。

11、如因管理不善而造成设备损坏、遗失的,要追究管理员及当堂指导教师的责任。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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