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2011-12-03   发布:系统管理员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落实《关于三山区中小学及区内市属院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整合和利用学校体育资源,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求,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行政研究决定我院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同时为维护校园内部的安全、良好的校园环境和教学秩序的稳定,特制订如下细则:
一、成立管理领导工作小组
工作组负责对外开放体育设施的各种工作安排,添置和及时安排维护设备器材,指挥管理校内相关工作人员,处理偶发事件。
组 长:赵 群
副组长:冯开飞 刘胡兵 余光友
组 员:谷厚祥 陈 健 查庆红 杨君君
 二、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院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惠及社会”为导向,本着不影响学校教育秩序和正常的体育教学、学生体育活动及体育训练的前提下,建立学校与社区互动发展的机制,体育设施对社区居民实行开放,以形成充分利用现有体育设施,服务社区、服务市民,活跃社区居民体育文化生活,全民健身的体育氛围。
第二条 学院对体育设施对外开放进行指导监督和协调管理,并成立专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我院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由学院院级领导担任,组长为体育分管领导,组员包括行政值班人员和门卫。管理人员要恪守本职职责,按时开放体育场地,做好体育场地对外开放的值班记录。
第三条 学校对外开放的体育设施为运动场,体育设施的开放时间为:
每天下午16:30—19:00,双休日、节假日及寒暑假每天6:00—19:00;
    第四条 学院在紧急状态条件下和体育场地设施维修、维护期间,可以公告暂停体育场地对外开放。
第五条 进入校园进行体育活动的人员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人员的安排;爱护体育场地的公共设施和体育器械,未经管理员同意不得随意搬动;保持体育场地整洁卫生,不得乱贴广告和宣传标语。严禁在场地内吸烟、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矿泉水瓶、口香糖渣等杂物,并按指定的地点停放车辆。
第六条 健身人员要保管好个人财物,加强健身防护,自觉做到安全健身;本校体育场地免费开放,学校对健身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学校体育设施从事以下活动:不健康的活动;伪科学的活动;危险的运动项目:如拳击、散打等;其他非法活动。
本管理办法由学院领导、教务处、学生处、保卫处负责解释。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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