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办高校、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开展民办高校年度检查,是审批机关和登记机关依法对民办高校履行监管的法定职责。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 厅《关于开展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2024年度检查的通知》(皖教秘民〔2025〕2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各民办高校2024年度检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民政厅皖教秘民〔2025〕2号通知要求,实地查看相关台账材料。
二、检查时间
此次实地检查的时间为3月下旬,具体入校时间由各专家组与民办高校商定。各组组长统筹负责本组的年检工作,联络员负责对接联系学校。
三、检查要求
(一)高度重视年度检查工作。民办高校年度检查是促进民办高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民办高校规范管理的必要手段。各民办高校要充分认识年度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准备,积极配合专家组工作。
(二)严格落实廉洁自律要求。专家组在检查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轻车简从,不得接受宴请,不得接受赠送的各种礼品和纪念品。各民办高校也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要求,积极配合好检查工作。
附件:民办高校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024年度检查分组表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