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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人才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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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人事处
来源: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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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年人才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精神,现就学校2023-2024年人才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由学校人事处负责组织申报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立项的人才项目,主要包括: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项目、高校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项目、高校优秀青年骨干人才国内外访学研修项目、高校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省级专业带头人培养资助项目等。

二、提交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材料

1.《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2)

2.《安徽省高校中青年人才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3)

3.《人才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

4.《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5);

5.支撑材料按照要求制作,主要包括原始项目申请书复印件、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结题报告、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或成果鉴定材料等其他支撑材料复印件,并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A4纸胶装)。

以上材料请申报人在5月15日前统一上报,其中附件1一式两份,附件2一份,支撑材料一份,附件1、2电子版以及支撑材料扫描版发至578039432@qq.com电子邮箱。请各位人才项目主持人认真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人才项目结项备案管理的通知》(皖教秘人〔2017〕39号)文件要求准备材料,及时申报结项备案。

附件: 1.应结项及中期检查名单

2.《科研诚信承诺书》

3.《安徽省高校中青年人才培育项目中期检查表》

4.《人才项目结题报告》

5.《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人才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