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校园公共安全,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及《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全校范围内,全年禁止任何师生私自燃放烟花爆竹。
二、个人在校园禁放区域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学校将配合弋江公安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对于违规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劝阻;
对于拒不听劝阻者,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询问查证,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罚;
对危害公共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情节严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且符合行政拘留条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全体师生自觉遵守《芜湖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及本通告规定,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燃放烟花爆竹。如发现身边存在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请及时予以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0553-2939243、0553-3918790。
安全校园,共建共享。感谢全体师生的理解、支持与配合!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
2025年1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