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学生会改革评估复核材料
日期:2022-12-15   发布:系统管理员   

自评公开材料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12月



 

 

 

目录

一、改革自评表......................................... 1

二、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九、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指标

结论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

□否

实有4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

□否

实有3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

□否

实有6个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

□否


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

□否


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

□否


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

□否


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

□否


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

□否

召开日期为:2022/

9/23

 

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

□否


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完成安徽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测试。

R

□否


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

□否


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

□否


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

□否


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

R


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是

R


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是

R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9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9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9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9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9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9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9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9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9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9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9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9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9


14.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0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

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会

航空旅游学院学生会

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

学前教育学院学生会

汽车工程学院学生会

机械工程学院学生会

艺术学院学生会

大健康学院学生会

信息工程学院学生会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2022923日

第一章    

第一条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全校学生的群众性组织,接受中共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领导及共青团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允许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条 校学生会承认和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作为团体会员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芜湖市学生联合会。

第三条 校学生会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第四条 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学习、文体、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创优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二)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三)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各项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四)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五)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配合团组织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服务;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五条 聘任校团委书记或专职副书记指导校学生会工作,聘任校团委专职干部担任校学生会秘书长。

第二章 会  

第六条 凡取得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籍,承认本章程的中国籍学生均为校学生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与校学生会工作,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三)通过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四)对校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并实行监督;

(五)向校学生会提起申诉和请求帮助。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校学生会章程,执行校学生会决议;

(二)服从校学生会及各级基层组织的领导,维护学校和校学生会的声誉;

(三)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校学生会和其他会员的权益。

第九条 未经校学生会同意,任何会员、其他个人或团体不得以校学生会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校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同学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由校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的同意,报校党委批准,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二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任期一年,学生代表大会如提前或推迟举行,其任期相应改变。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 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成员以及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五)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

第十四条 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

第十五条 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委员会负责执行学生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校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召集学生代表大会,决定提前或推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决定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 主席团是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委员会的领导机构,主席团为3人,负责领导学生委员会日常工作,召集校学生委员会会议。

第十七条 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候选人均由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通过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章 学生会部门及工作人员

第十八条 学生会工作部门是校学生会的办事机构,设置办公室、外宣部、权益部、文艺部、体育部、人事部六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1-2人。

第十九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工作部门成员均由班级团支部、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学生会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与岗位简单挂钩。

第二十条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政治面貌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最近一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或一学期综合排名本班级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班级团支部推荐赞成超过半数以上方能推荐。

第二十一条 主席团、学生委员会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述职一次,评议会由学生代表、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组成。每年校学生会应至少向校党委进行一次工作汇报。

第六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二条 二级学院学生会:

(一)二级学院学生会是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接受校学生会和二级学院党组织的双重领导,接受二级学院团组织的工作指导,相对自主地开展工作;

(二)二级学院主席团、学生委员会须经学院学生大会、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报二级学院党组织审核,并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备案;

(三)二级学院学生会的机构设置可参考校学生会的部门设置,视工作需要决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参照校学生会工作人员;

(四)二级学院学生会应积极参加校学生会组织的全校性活动,二级院学生会主席团、学生委员会、工作部门负责人须按时参加校学生会召集的各类会议,报告工作并交流经验。

第二十三条 班委会:

(一)班委会是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由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组成,一般由全班同学选举产生,接受所在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协调;

(二)班委会应积极组织全班同学参加二级学院、校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二十四条 各基层学生会组织有权监督校学生会的工作。

第七章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学生委员会或五分之一以上的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议,由学生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校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以从学生中来到学生中去为原则,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全面负责校学生会工作,积极与各个部门联系,参与学校有关学生事务的管理。定期召开校学生会主席团和全体会议,指导、监督并协调校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同时协调我校各二级学院的工作。

2

权益

6

协助学生会做好学生干部的工作及培训工作的作用,接受和处理广大同学对违纪学生干部的举报,并在查明属实后上报团委给予严肃处理。大力宣传创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负责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开展,为学生创业提供平台和实践机会。组织开展各项志愿活动和主题教育、纪念活动等,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3

办公室

5

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完成学生会系统相关考评 工作,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之间、院、校学生组织之间的协调 和联系。建立健全学生会的内部规章制度,做好学生会工作考勤、 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信息交流、内部建设、会务工作、干部日 常管理等。管理校学生会相关办公区域及相关物品。收集学生代表提案,维护学生权益。

 

4

外宣部

5

配合学校团委和团属新媒体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营造积极向上校风、学风。通过新媒体宣传阵地,结合青年特点,以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协助各部门制作活动宣传海报、PPT、视频等宣传物品,采集、整理各项活动的图文信息。

 

5

体育部

5

组织开展体育活动及各项体育比赛,增强大学生身体素质,展现当代大学生的青春活力。营造热爱运动的校园文化,倡导健康生活理念,引导大学生在运动中磨砺坚强意志,丰富精神生活。

 

6

文艺部

5

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艺术活动,激发广大学生热爱生活、热爱艺术,追逐梦想的热情,陶冶学生艺术情操,活跃校园文化氛围。做好各级各类文艺活动的组织、发动、考核评比工作。负责文艺演出、晚会活动的灯光、音响、设备调试工作和场地支持。

 

7

人事部

5

协助主席团处理学生会日常事务,完成学生会系统相关考评工作,负责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之间、院、校学生组织之间的协调和联系。建立健全学生会的内部规章制度,做好学生会工作考勤、档案管理、财务管理、信息交流、内部建设、会务工作、干部日常管理等。管理校学生会相关办公区域及相关物品。收集学生代表提案,维护学生权益。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院系

年级

学习成绩排名*(本人排名/所属专业人数)

1

许金恒

共青团员

艺术学院

2021

5/115

2

杨鹏程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

1/57

3

赵傲雨

共青团员

航空旅游学院

2021

1/58

4

邓家贵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

6/77

5

凤爱英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1

4/76

6

张家伟

共青团员

航空旅游学院

2021

16/65

7

陈勇杰

共青团员

航空旅游学院

2021

9/65

8

崔晴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1

8/96

9

王鑫瑞

共青团员

航空旅游学院

2021

18/65

10

肖荣婷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1

1/96

11

尹雯雯

共青团员

大健康学院

2021

9/86

12

彭涛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

1/34

13

杨陈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

6/39

14

王丹娜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1

1/120

15

唐丹

共青团员

健康学院

2021

3/86

16

汪恩慧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2


17

蒋童

共青团员

电气工程学院

2022


18

陶言帅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2


19

阮李鑫

共青团员

汽车工程学院

2022


20

张宝玉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2


21

唐超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2


22

徐林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2


23

刘梦丽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2


24

吴嘉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2


25

丁伟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2


26

王霞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2


27

吕佳薇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2


28

刘岩森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2


29

刘雪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2


30

王岚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2


31

陶敏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2


32

王欣玥

共青团员

航空旅游学院

2022


33

程繁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2


34

刘翰林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2


35

宫清豹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2


36

牛友成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2


37

赵佳欣

共青团员

信息工程学院

2022


38

吴程巧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2


39

余钦雅

共青团员

学前教育学院

2022


40

吴晓磊

共青团员

机械工程学院

2022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十二届委员会由学校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经校党委和校团委同意,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由15人组成,主席团3人。

三、委员、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均由班级团支部、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各代表团通过学生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审议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后,提交大会正式选举。

四、出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凡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正在受留校察看处分者除外)均有学生委员会被选举权。

五、委员会委员、主席团成员的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产生。

六、本次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共150名,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代表有权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如同意的,在其投票结果下方画“√”号,如不同意的画“×”号,如弃权画“〇”。如另选他人,则在右方的空格一栏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

选票上盖有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委员会”印章方为有效。选票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全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全票作废,部分无法辨认的,部分作废。

八、选举结果,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为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经大会主席团讨论,并征得代表同意,委员也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

九、本次大会选举各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

十、投票前,监票人当众开启票箱检查无误后加锁。投票时,按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主席团成员和代表座位顺序依次投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和计票人开箱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则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十一、计票完毕后,监票人当众将选票加封,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审核签名,交大会主席团执行主席。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分别向大会主席团和全体代表报告。大会执行主席向大会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属大会主席团。如遇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代表们的意见讨论决定。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预备会议

时间:2022 年 9 月 13日 14:30

地点:厚德楼3410

主要议程:

1.审议通过《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草案)》

2.审议通过《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草案)》

3.审议通过《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名单(草案)》

正式会议

时间:2022 年 9 月 23日 14:00

地点:学术报告厅

主要议程:

1.听取《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学生委员会、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名单(草案)》

3.审议通过《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4.审议通过《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名单(草案)》

5.选举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宣传报道链接: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召开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qq.com)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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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关于选举出席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各级学生组织:

为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广大同学意志,切实保障同学们的民主权利,根据《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规定,经校团委批准,现将各单位选举出席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代表大会 

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全校专科生通过学生代表大会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和监督。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责:

1.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2.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4.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5.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学生代表 

(一)代表资格限定 

1.代表候选人应是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有较高思想觉悟,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能够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4.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和有较强的参议能力;

5.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能真实、充分反映广大同学的诉求、意愿,能如实传达学生会组织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二)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三)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四)代表资格的终止 

1.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代表资格自动终止;

2.代表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由大会筹备工作组资格审查委员会撤销其代表资格;

3.代表所在班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三、代表名额分配及选举单位的设置

(一)根据《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经广东省学联和校党委批准,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拟定150人,按不低于各学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比例产生代表。校学生组织代表的名额不占用各学院名额。按照工作需要和代表具有广泛性和先进性的原则确定,兼顾代表的性别、民族、年级、专业,除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外,考虑有一定数量的普通学生代表。

具体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

(二)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本次学代会共设置10个选举单位,分别是经济管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航空旅游学院,汽车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机械工程学院、艺术学院、大健康学院、校级学生组织。

代表产生的程序

各学院学生会在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领导下,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根据代表的条件和分配名额,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复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多于正式代表的20%,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产生,经资格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具体可参照以下程序。

(一)酝酿提名

各选举单位严格遵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根据本单位基层组织实际设置情况,组织各班级按一定数量和比例进行代表提名,经过充分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基层单位严格遵照代表应具备的条件,按所在选举单位分配给该组织的名额,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学生意见,提出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会议,经充分酝酿讨论后,按多于应选代表20%的比例推选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各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代表要兼顾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原则。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要覆盖所在学院所有年级,非学校、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含主席团、部门负责人)的学生代表不低于本院总代表名额数的6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中要包含学生会的各级工作人员、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等的代表和先进个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

(二)确定预备名单

各选举单位根据所辖多数班级和多数学生的意见,以及代表构成的要求,从推荐名单中按多于代表名额20%的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本学院团委审批。

(三)正式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经各选举单位团组织审查同意后,由各选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筹备召开本单位的学生代表会议(可包含各选举单位学生会领导机构、班级班长、团支书等学生代表)进行正式选举。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差额选举选出本单位的代表。被选举人的得票数必须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选举结果经选举单位团组织审批后,将代表名单在本单位内部公示不少于3日。

(四)提交大会筹备委员会

各选举单位在代表产生后形成代表团,上报大会筹备委员会(以下简称“大会筹委会”)。上报内容包括《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见附件2)《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登记表》(见附件3)《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情况报告》(见附件4)。

(五)代表资格审查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后,由大会筹委会代表资格审查组负责对代表的产生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统一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的代表方能获得正式代表资格。凡代表的产生不符合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凡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筹备委员会及团委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并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报告审查情况。

注意事项

(一)学代会代表均应由选举产生,任何党、团组织都不能指定出席学代会的代表,任何人都不能不经选举而作为代表。

(二)选举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拉票,严禁任何人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基层组织履行组织程序。

 

 

v代表团划分:

序号

单位

代表数

学生会工作人员(不多于)

女代表(不少于)

1

学生组织(含社团)

18

7

5

2

经济管理学院

15

6

4

3

学前教育学院

18

7

5

4

航空旅游学院

15

6

4

5

汽车工程学院

12

5

3

6

电气工程学院分团委

18

7

5

7

信息工程学院

18

7

5

8

健康学院

12

5

3

9

机械工程学院

12

5

3

10

艺术学院

12

5

3

 


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落实《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 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进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评议会由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校团委组成。

第三条 述职评议对象为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及其工作部门负责人。

第四条 述职评议内容分为日常考评和集中考评,其中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集中考评分为提交总结材料、现场述职汇报两个部分。

第五条 述职评议时间一般在每学期最后的1至2个月。

第二章 日常考评

第六条 日常考评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评价,总分 100 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 50%。

第七条 政治态度方面: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10 分)

(二)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人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 10 分)

第八条 道德品行方面:

(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10 分)

(二)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10 分)

第九条 学习情况方面:

(一)学习勤奋,学业情况在学习综合成绩排名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的基础上表现优良。( 10 分)

(二)积极参加各项赛事特别是大学生高水平比赛,为学校赢得荣誉。(5 分)

第十条 工作成效方面:

(一)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人、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20 分)

(二)在工作中广泛动员广大同学的力量来做学生会的工作,

善于在班级工作和社团活动的基础上开展符合学校特点、适合同

学要求的活动,活动开展成效显著。(10 分)

第十一条 纪律作风方面:

(一)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认真执行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10 分)

(二)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研究生会宗旨,加强自我教育管理,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5 分)

第三章 集中考评

第十二条 集中考评通过查看总结材料及听取现场述职汇报方式完成。集中考评总分 100 分,占述职评议结果的50%。

(一)总结材料。内容全面规范,材料支撑有力,能够综合展示个人任职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实践品行、学业表现情况、工作开展成效、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情况。(50 分)

(二)述职汇报。紧扣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宗旨,紧抓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这条主线,汇报内容全面准确,重点突出,过程流畅清晰,并接受评议会的质询提问。(50 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各学院学生会可在学院党组织领导和团组织指导 下,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并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共青团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校团委书记

吴思远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王侠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ahsxl@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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