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旅游学院岗位职责
日期:2020-01-05   发布:系统管理员   

航空旅游学院是在学院领导下负责二级学院教学管理的机构。其工作职责是:

  1. 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指令,并根据上级要求讨论和决定本学院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统一领导、院系二级管理”原则,明确责、权、利关系,重心下移,学院实行学校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级管理。

  2. 根据学校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措施,完善规章制度和职责,积极谋求优质发展,努力做强做优做精。根据学校发展规划,负责拟定本学院的发展规划,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3. 负责本学院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工作,落实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规划,执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

  4. 在学校指导下,负责本部门各专业的教学与管理工作,负责专业建设指导工作,制订、实施本学院专业建设发展规划。争取完成品牌特色专业、精品课程、新开专业等的申报和建设;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实训基地申报和建设工作;按学校要求,制定并上报本部门阶段性和年度事业发展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5. 负责制订、执行本学院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课程体系的论证工作;课程建设与开发及课程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教学组织管理及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

  6. 负责制定并实施本学院的科技开发规划;负责教师立项的教、科研项目管理。组织教师的教、科研项目立项申报及项目管理。

  7. 负责开展本部门对外交流、合作和社会服务。根据本院专业特点、师资优势,加强与企业、社区的交流,开发适合的社会服务项目,提高教师服务社会的能力。

  8. 负责本学院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及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制定年度教师培训计划,安排培训人员。

  9. 制定本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经批准后实施;负责新建实验室、实训场地的申报工作,经批准后建设、验收;负责各项实训设备的日常管理,保证实训的规范运行。

  10. 负责本院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开展实践教学,探索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组织师生参加专业相关的各级各类竞赛。

  11. 负责本院辅导员管理、学生日常管理,学生学业水平考核、实践课程考试考务管理和学生成绩管理,第二课堂活动开展,学生会及学生社团的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招生、就业指导及学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

  12. 负责本部门学生的各类评比、奖惩和院级及以上先进评比工作的呈报工作;负责奖助学金的评定;负责学生欠费的催缴。

  13. 执行关于固定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合理使用、调派给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及其他各项资产,负责上述资产的管理。

  14. 配合学校安排学生顶岗实习、毕业就业推荐及就业指导等工作。

  15. 负责本学院教风、学风建设,教职工、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考核等工作,建设优良的教风和学风。

  16. 负责本学院党风党建工作,科研、社会服务及来访接待工作。

  17.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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