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综合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日期:0000-00-00   发布:系统管理员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汽车综合实训室安全管理制度

 

1、为确保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做好防盗、防爆、防破坏、防灾害等事故工作,实训室必须建立安全责任制。

2、强化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定期检修用电设备设施。

3、必须按照规定安装通风、排风等设施,配齐劳保用品,以保证安全和健康。

4、实训室根据实际情况必须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和防盗装置。

5、建立经常性清扫制度,严禁在实训室堆放杂物,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

6、经常地、系统地对管理员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评比,奖罚分明,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7、实训结束后,必须关好水、电、门窗。

8、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审核人:系统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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